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
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持续督促董事
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消除相关事项及其产生的影响,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