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获授限制
占当前公司股
姓名 国籍 职位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张春 中国 董事、总经理 50.00 6.76% 0.28%
赵之光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6.76% 0.28%
巴音及合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2.43% 0.10%
张国宏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27.00 3.65% 0.15%
谢志坚 中国 财务总监 27.00 3.65% 0.15%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4 人) 467.96 63.34% 2.61%
预留部分 100.00 13.51% 0.56%
合计 739.96 100.00% 4.13%
注: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
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职位
序号 姓 名 职位
序号 姓 名 职位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