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9
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
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
于2022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
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
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3,324.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05%;
实现利润总额-27,014.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50.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7,388.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43.61%。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4,371.42万元,较期初下降118.4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配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度亏损,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
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且运行有效。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
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估计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
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
告》。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为 :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董事会已对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提出有
效消除措施及安排,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
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支持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有效措
施并完全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为 :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