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
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表示认可,董事会已对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提出有效消除措施及
安排,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
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支持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有效措施并完全消除
相关事项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