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04 月 0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771,8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7%,最高成交价为 5.3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8 元/股,成
交总金额 29,997,03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符合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
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相关人员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77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7%,回
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若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公
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如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
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按照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的公司总股本
(1)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
予以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总股本占比 高管限售 股份回购 变动小计 数量(股) 总股本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96,858 5.40% 38,475 6,771,800 6,810,275 38,107,133 6.58%
无限售条件股份 548,275,426 94.60% -38,475 -6,771,800 -6,810,275 541,465,151 93.42%
总股本 579,572,284 100.00% 0 0 0 579,572,284 100.00%
(2)如果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未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管限售 股份回购 变动小计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96,858 5.40% 38,475 0 38,475 31,335,333 5.47%
无限售条件股份548,275,426 94.60% -38,475 -6,771,800 -6,810,275541,465,151 94.53%
总股本 579,572,284 100.00% 0 -6,771,800 -6,771,800572,800,484 100.00%
注: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五、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六、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4,970,551 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
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 3,643,800 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8,742,638 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