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
应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中 4、6、7、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议案 7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将听取《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
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
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 50 号上海景峰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21-6687652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
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
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