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
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深圳
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或“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对内控规则的核查落实情况
尚荣医疗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自查了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
员会工作情况、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
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
根据自查结果,尚荣医疗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 2021 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相关资料、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管理层沟通访谈等方式,对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核查后,东兴证券认为: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于洁泉 袁 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