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影响,并就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
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度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
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
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基于独立的判断,现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基于公司2021年度被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后续发展做出的决
定。为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发展,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从经营
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鉴于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深圳市尚荣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
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经审阅,我们认
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全
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深圳市尚荣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
用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尚
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关于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
司担保)为171,03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产的33.34%;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7,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会计报表总资产的13.47%、净资产的21.4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累计金额(含对子公司担
保)人民币60,421.04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的14.78%;对子公司实际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为14,304.14万元,占公司2021年12
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88%、净资产的4.58%。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均处于受控状态,公司对外担保决
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六、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保
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贰亿元(含贰亿元)(¥200,000,000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
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
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者的业绩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对此我们无异议。
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经我们查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无异议。
八、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后续项目如需要进一步实施,公司将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为提高节余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将公司 2017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66.64 万元(该金额为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
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曾江虹 刘卫兵 龙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