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建: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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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11: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监事。本次应参加
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吕晓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
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
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
够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
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为稳定公司的融资条件,遵循有偿、公
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经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广东亨安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确认,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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