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分配议案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864.24 万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7,093.02 万元。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 3,709.3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97,790.84 万元,母公司的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 33,477.10 万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 25,492,681 股,即按 455,957,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319,170,138.70 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
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发生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况,则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
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
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
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和审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
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积极
回报广大股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