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2-030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生”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赵斌就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示期为自 2018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21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
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周大生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18 年 1 月 31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177 名激
励对象授予 7,529,5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
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
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该等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
了《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
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价格调
整、回购注销事项及第一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
益的回购价格及首次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回购价格及授
予数量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权益第二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价格
调整、预留授予总量调整、回购注销事项及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广东信
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
三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授予总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总量
调整、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事项及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广东信达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
四次和预留授予权益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对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价格调整、回
购注销事项及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
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首次授予权益的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因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98,43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1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
所在组织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90 分,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
名激励对象共计 120,09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因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24,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 3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
度所在组织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90 分,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共计 33,4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153,572 股,占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72%,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的 0.01%。
   (1)首次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
   根 据 《 关 于 202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 公 司 以 总 股 本
与分配的股本总额 1,085,627,465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
全 体 股 东 拟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5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且在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完成前实施完毕,则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 4.29 元 /股,回购总金额相应调整为
   (2)预留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
   根 据 《 关 于 202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 公 司 以 总 股 本
与分配的股本总额 1,085,627,465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
全 体 股 东 拟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5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且在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完成前实施完毕,则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 4.54 元 /股,回购总金额相应调整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1,095,926,265 股。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股数       比例        变更数量         变更后股数       比例
有限售条      17,844,925   1.63%    -153,572   17,691,353     1.61%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合计      1,096,079,837   100.00%    -153,572   1,095,926,265   100.00%
  注:最终股权结构变动结果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
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后认为: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因 3 名因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8,43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11 名激励对象 2021 度所在组织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90
分,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
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 21,65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因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 3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所在组织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90 分,
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本次
未能解除限售的 9,1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
销。同意公司对 21 名已获授但不符合相应解除限售条件的 153,572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在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完成
前实施完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回购价格对 21 名已获授但不符合相
应解除限售条件的 153,57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
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事项的独立意见;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发证券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