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皮阿
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皮阿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对皮阿诺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5,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0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84,06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217,104.04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850,895.96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I1007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31,201,24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
价格为 19.23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04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50,189.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91,149,809.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 号”
《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0,815,169.69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
金实际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支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且已将节余募资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于本年度对上述项
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完毕。
以前年度未投入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370,143,358.19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
能制造项目”198,543,359.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71,599,999.19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0,143,358.19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27,788,587.29 元(含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
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北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全
资子公司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
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2020 年 10 月 30 日、11 月 10 日,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天津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且项目对应的
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天津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开户银行签
署的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
机构中信证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
北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421485 0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430026 0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421364 0 已注销
合计 0
注:1、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
体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开立的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账号为 396000100100430026 的募
集资金专户。
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注销。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9010129012
公司中山分行 4813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山分行营业 15000106066920 171,599,999.05 0 已注销
部
合计 591,599,999.05 227,788,587.29
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1 年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皮阿诺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皮阿诺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兴林 王国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585.09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2.5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29.5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84.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44%
项目可
是否已
本报告期 截止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内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2) (3)=(2)/(1) 态日期 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
否 14,486.83 14,486.83 2,002.59 12,969.72 89.53% 2020-09-30 3,971.06 是 否
目
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
否 2,898.92 2,898.92 - 2,728.74 94.13% 2019-04-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
是 17,199.34 17,199.34 - 10,385.65 60.38% 2017-06-16 5,877.69 是 是
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 10,00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44,585.09 44,585.09 2,002.59 36,084.11 9,848.7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预计投资总额为20,422.3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17,199.34万元,计划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在天津市静海县经济开发区建造生产厂房、仓库等生产设施及职工宿舍等生活配套。通过该项目的建设,
公司将增加8万套定制厨柜/年以及5万套定制衣柜/年的产能。公司已基本完成该项目主体厂房、仓库及其
他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并已建成定制衣柜生产线且已投产。因公司已在河南兰考生产基地以自有资金
新建了定制橱柜生产线,能够满足公司橱柜产品对华中、华北地区的覆盖,并有效缩短相应地区的发货
周期,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中定制橱柜生产线的建设工作,并将过往已经投入
的可通用设备、厂房、仓库及人员转移至衣柜生产线。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形
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规划时间较早,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已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了一定变化,按照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方案已不能保证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意公司结合现
有生产基地布局情况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优化调整,对“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终止并结项,并
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经公司2017年5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大华核字[2017]002266号《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目的7,144.22万元先期垫付款。截
止2017年6月8日,该款项已转至公司账户。
公司2018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天津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8月30日始至2019
年8月29日止。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9月6日将上述资金3,500万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天津子公司于2018年9
月18日将上述资金5,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天津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
及天津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
超过12个月。
金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为7,560.59万元。经公司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及2019年7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目”进行结项以及对“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该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2,322.7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
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
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中部分生产线的
终止建设亦产生了节余募集资金。
截止本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审议程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9,114.98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14.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14.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止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内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总额(1) 投入金额
部分变更) 总额 (2) (3)=(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
否 41,954.98 41,954.98 19,854.34 19,854.34 47.32%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制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160.00 17,160.00 17,160.00 17,16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59,114.98 59,114.98 37,014.34 37,014.3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 001199号),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468.18万元和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68.12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2021
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止。截止报告期末,暂未使用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止本
报告期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本金余额为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投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1、存于专户中,继续按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使用;2、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是否达
拟投入募集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3)=(2 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
金额 益 效益
(1) (2) )/(1) 期 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7,329.53 0 7,329.53 100.00% - - - 不适用
合计 7,329.53 0 7,329.53 100.00% - - - 不适用
,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规划时间较早,公司所处市
场环境已发生了一定变化,按照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方案已不能保证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最大化,
同意公司结合现有生产基地布局情况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优化调整,对“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7,329.53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从募
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刊
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