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2022-02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八届十
四次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 1801 号公
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事 3 人,与会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慧芳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
编制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职责,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客观、真实地披露了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
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有效,决策合理化
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
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
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的、执行是有效的。本监事会审阅后
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评价中肯,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重大缺陷。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年度框
架协议》,该事宜相关议案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宜既可以
解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提高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
又能充分利用关联方在融资、产品促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
公司与关联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权益。
(5)公司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
案》,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提取符合《公司章程》、《公司 2018 年至
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促进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公司拟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315,262,586 股为基准,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账号:B883864258)中持有 13,264,8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195,299,667.90 元,剩余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现金
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2.65%,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效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严格
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
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
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
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