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以信息及电话的方式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发出。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通知
时限要求,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
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
对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
内容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拟授予股份数量及授出权益分配、首次授予权益的
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境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经核查,列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