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杭州高新
股票代码:300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 59 号 25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东杭集团 指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高兴集团 指 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杭州高新 指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杭州高新橡塑材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料股份有限公司共 7,476,36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5.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25546769XK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7 年 9 月 18 日
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 59 号 2501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家用
电器,钢铁炉料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
目。
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主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胡敏 无 男 中国 执行董事兼总经 杭州 否
理
胡宝根 无 男 中国 监事 杭州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东杭集团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
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比重不低于 5%,即不低于 6,437,400 股;且不超过 10%,即不超过 12,874,800
股。就上述增持事项,东杭集团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系东杭集团为履行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司法拍卖方式等方式增持杭州高新股票之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东杭集团持有公司 11,880,03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9.38%(增发前)。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
变动的比例为 0.15%。)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
份进行公开拍卖,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7%,该部分股份由东杭集团竞拍获
得,并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过户成功;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对
高兴集团持有的公司 1,000,000 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总股本的 0.36%;2022 年 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期间,东杭集团通过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2,2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通
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合计 3,4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杭集团已增持完毕,共计增
持公司股份 7,476,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股份累计变动比例 5.65%,超
过 5%。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东杭集团持有公司 19,356,39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15.03%。
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9,356,395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03%,均为无限制流通股。
东杭集团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增持公司股份距上一次简式权益变动披露时
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累计达到
宗交易方式增持,继而使其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超过 5%,达到 5.65%,违反了《证
券法》第 63 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13 条的规定。
如上所述,东杭集团累计增持超过 5%的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即东杭集团
所持有的 0.65%股份(合计 844,330 股)在本报告披露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使表决权亦不能委托他人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方式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杭集团在本
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东杭集团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增持公司股份距上一次简式权益变动披露时
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累计达到
宗交易方式增持,继而使其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超过 5%,达到 5.65%,违反了《证
券法》第 63 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13 条的规定。
如上所述,东杭集团累计增持超过 5%的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即东杭集团
所持有的 0.65%股份(合计 844,330 股)在本报告披露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使表决权亦不能委托他人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胡敏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附表
基本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镇后村桥路3号
股票简称 杭州高新 股票代码 300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 杭州市江干区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 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
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集 中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大 宗 交 易 ■ 间 接 方 式 转 让□
选) 国 有 股 行 政 划 转 或 变 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1,880,035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9.38%(增发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7,476,360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9,356,395股
变动比例:5.65%
持股比例:15.03%(增发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注: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胡敏
日期: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