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完成收购浙江申联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3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 年 9 月 8 日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
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157 号)核准,公司获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桐庐源桐”)、叶标、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投资”)、胡
金莲、平潭沣石恒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沣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等 6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
保集团”)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胡显春购买其持有的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
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保”)40%股权。申联环保集团及申能环保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申联环保集团原股东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金莲签订的《申联
环保集团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申联环保集团原股东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胡
金莲承诺申联环保集团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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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73,300 万元、117,800 万元、147,700 万元、
期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桐庐源桐、叶标、申联投资、
胡金莲同意优先以其在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其以
现金补偿。
根据公司与申能环保原股东胡显春签订的《申能环保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申能
环保原股东胡显春承诺申能环保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43,000 万元、
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胡显春同意以其在
交易中获得的现金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申联环保集团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 368,104.97 万元,超过承诺数 29,304.97 万元,累计完成业
绩承诺的 108.65%。
申能环保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 136,434.72 万元,超过承诺数 8,434.72 万元,累计完成业
绩承诺的 106.59%。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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