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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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40            证券简称:楚天龙    公告编号:2022-012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
式向全体监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太宾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监事为3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
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
司2021年的实际财务状况,《2022年度预算方案》是以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为基础,综合分析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
并考虑公司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管理方案、研发项目进展及持续投入计划,结合
公司现时经营能力的前提下,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进行的预
测并编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向部分关联方租赁房产及车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该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在建工程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在建工程
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本次在建工程报废,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在建工程报废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
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
慎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经审议,全体监
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就拟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相关事宜制定了方案,全体监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
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
可转债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的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
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
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
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
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Q=V÷P
  Q: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
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
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
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
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
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可转债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
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金额,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享有约定的利息;
  (3)根据《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4)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
债;
     (6)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
次可转债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
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
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作
出决议,对是否参与或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
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业绩承诺回购股份导致的
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
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
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7)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
情形。
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
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数字安全应用产品与数字人民币场景化应用建
     设项目
              合计              62,464.45      56,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期可转换债券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应由担
保人支付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拟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楚天
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内容,公司编制了《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审议,全体监事一
致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
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的分析和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的填
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
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编制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因此,公
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储。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
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
件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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