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其
中通过通讯表决的董事为荣志坚先生、戚振东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会议应出席董
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
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31)详见《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所需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
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
订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32)详见《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