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8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增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东杭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9,356,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式从二级市场购得,占公司总股本的 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杭集团股份
合计变动比例为 2.7%。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月 2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方式)
增 持 公司股票,拟 增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 股本比重不低于 5% ,即不低于
近日,公司收到东杭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东杭集团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得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 59 号 25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4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杭州高新 股票代码 30047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347.60 2.7
合 计 347.60 2.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588.0395 12.33 1,935.6395 15.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8.0395 12.33 1,935.6395 15.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 否?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增持与此前已披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露的增持意向、承诺及增持计划一致。本次增持数量在增持计划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范围内,增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129)。
是 ?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东杭集团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增持公司股份距上一次简式权益变
《证券法》《上市公司
动披露时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动报告书》)累计达到 5%时未立即停止增持行为并履行信息披露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义务,而在当日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继而使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其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超过 5%,达到 5.65%,违反了《证券法》第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 否?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如上所述,东杭集团累计增持超过 5%的部分不得行使表决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权,即东杭集团所持有的 0.65%股份(合计 844,330 股)在本公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告披露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亦不能委托他人行使
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
二、备查文件
细。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