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关注到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
会出具了《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高度重视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
项,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我们对董事会、监事会、管理
层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和认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董事会所作出的
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周建、郑亚光、陈云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