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
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进行,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
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关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
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
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
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
“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时间
按照上述规定,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
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
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
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
示 。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
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
成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且针对发
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
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于财
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 2020 年度相关科
目列报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 对 2020 年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表项目
合 并 母公司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
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 营业成本 12,150.05 /
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
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12,150.05 /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会
计政策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
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
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