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宏达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报告》,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消除出具了专项
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
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所作出的专项说明。
特此说明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