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孙敏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敏杰,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1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现就
一、出席会议情况
立董事应出席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在经过各
方商议后,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4、关于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第十六次会议 日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意见;
(含事前认可意见)
立意见;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 《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时)会议
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第二十次会议 日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见。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 1、关于聘任行政总裁、副总裁及变更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日
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 1、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十二次(临 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日
时)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三次(临 2、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独立
日
时)会议 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四次(临 2、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
日
时)会议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主持或参与审议了如下会议: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吴益兵、孙
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计委员会 敏杰、严家 3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华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日 的议案》
;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
案》
;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日 案》
。
裁的议案》
;
裁的议案》
;
日
孙敏杰、刘
提名委员会 3 的议案》
;
金梅、王澜
。
日
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考
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通
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也关注
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主要媒体上有关公司的报道。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特别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于需经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
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要求和监督公
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2021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
建设性的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于2021年12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本人因个人原因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涂涛先生补任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的辞职
已于2022年1月27日生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