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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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十四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
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戚金兴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王曙光先生、汪祥耀先生、于永生先生,以及报告
期内历任独立董事贾生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比增长30.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27,327,039.6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087,592,824.89
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
股东利益,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11,443,89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6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剩余
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
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
     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21 年 年 度 报 告 》 及 其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
履行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320 万元,现拟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鉴于 2022 年度审计工作量尚无法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
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
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
公司董事长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在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公
司拟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
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02.896 亿元的财务资助
额度:
 (一)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
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
施等;
  (四)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即人民币 102.896 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即人民币 20.579 亿元)。
  (五)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41 号公告《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
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 司 《 2022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滨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
滨杭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
成的银团申请 7 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
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东阳滨杭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5%(最高本金限额为 3.85
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
等提供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 2022-042 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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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滨江集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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