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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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33 元,共计
募集资金 429,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4607 号《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协议约定以上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存储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并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
产 4,000 吨 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 吨 1,3-环己二酮、500 吨
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 600Nm3/h 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简称“加氢车间技改项
目”)的实施主体由分公司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以
下简称“台州新农”)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
科技”)。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新农科技、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新农科技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07011129200317196)。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上述多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止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
            支行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
            中国银行仙居支行             359775443902           正常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仙居县支行          19945101040048377      本次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仙居县支行       1207051129201362812    正常
江苏新农化工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如东支行        32050164733600001495   正常
公司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新农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1207011129200166825    本次已注销
精细化工厂
台州新农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1207011129200317196    正常
公司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
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分公司台州新农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农
科技。2021 年 12 月 16 日,该项目原存储于分公司台州新农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1207011129200166825)的募集资金 217.43 万元已拨付至子公司新农科技新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7011129200317196)中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
司“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
目结项。同时,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转出。
   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120701112920016
农、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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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农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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