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 福成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年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年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年报事项的监
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2】 0295 号)(以下简称:
                              “监管工作函”),现将监
管工作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司财务总监未签署公司财务报告,未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亦未发
表异议意见,年审会计师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要求你公司认真自查和核实有关情
况,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法定义务。请你公司尽快核实财务总监未签署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2022 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 年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的
原因。请你公司财务总监发表明确意见,是否存在无法保证公司 2021 年财务报
告、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 年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形或者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有异议。
     二、除财务总监外,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级管理人员应当核实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和 2022 年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否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年审会
计师应当核实,除年报已披露的强调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审计意见的情形。
  四、上述事项说明你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你公司应当全面自查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是否涉及
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如存在,应尽快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认
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请公司收到本函后于 5 个交易日内, 就上述事项书面回
复我部, 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披露该监管工作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成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