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
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0,420.71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17,046.6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08.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109.38万元,专
户存储累计利息199.26万元)。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78.8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
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1,999.53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1,999.5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29.7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
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 商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
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 商 银 行
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
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 商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8月1
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
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
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
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010100101034872 0.00
浙 商 银 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463708 1,858,314.76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3000363927 0.0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8110301012200479423 3,991,286.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6085666222 918,284.66
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 4000021029200498670 4,214,497.29
合计 10,982,382.85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229.70万元,其中2021
年度30.4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预
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延至为2022年12月31日,同意将“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
延期。将“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调整
为2023年12月31日,将“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
披露。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576.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78.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343.7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99.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42%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资总额 (1) (3)=(2)/(1) 期 益 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 否 8,112.87 8,112.87 - 547.33 6.75% 2023/12/31 — — 否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 是 12,731.04 387.27 0.00 387.27 100.00% — — — 是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717.44 3,717.44 535.83 2,526.60 67.97% 2022/12/31 — — 否
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 否 3,986.44 3,986.44 399.29 675.09 16.93% 2023/12/31 — — 否
兴亚股权投资项目 是 - 3,850.00 - 3,850.00 100.00% — — — 否
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是 - 8,493.77 642.89 1,984.38 23.36% 2022/12/31 — —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028.86 12,028.86 0.81 12,028.86 100.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576.65 40,576.65 1,578.82 21,999.53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 40,576.65 40,576.65 1,578.82 21,999.5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 12,731.04 万元,公司拟在上海、重庆、成都、广州、深圳、北京、西安、沈阳、武汉、郑州、杭州、南京、兰州、合
肥、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济南、青岛、太原、无锡、苏州、石家庄、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宁、昆明、贵阳等全国31个核心物流网络节点城市设
立精品物流服务网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在全国的物流服务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供应链及物流服务网络,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增长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由于当前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发展态势已经与规划之初有了较大差异,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截
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 387.27 万元。公司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 12,343.7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
准)全部转为投入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及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7年7月31日先期投入金额为13,228,314.39元,以上投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伙)于2017年8月2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110016号)鉴证,截至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
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 18,34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8,5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708.58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上述产品已于2019年10月31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
人民币2,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21.25589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