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
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
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
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
款。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7 人次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光荣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独立审计工作
二十余年,至今为华天控股、长丰集团、国网湖南电力、先导控股等央企、上市
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成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至今为华天控股、
湖南发展集团、浙江众成等央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
业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合伙人肖献敏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
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45 万元,根据需投入的审计及工时确定。较上期审计费用不
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
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
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