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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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2-30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
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 580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
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
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年度的业务发展概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 2021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情况、主营业务及其经
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董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事项,包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董事会日
常工作情况以及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1.72 万元,资产总额 141,586.35 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 1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0,808.4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
陷。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
内部控制出具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54,817,200.2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12,873,327.16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
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公司将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
 行、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
 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农商行、四川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
 贷、短期流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
 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2.54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0,220 万元。董事长梁熹先生、董事张辉
先生、董事刘毅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
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津贴
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
答》,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
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
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
项目中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142,012,773 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中
因第三期(含暂缓授予部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44.10 万股。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董事张辉先生、汪小宇先生、刘毅先生为 2019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
票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首次授予第一期未达成行权条件所涉 96.88
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此外,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
较大波动,继续实施 2020 年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
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审
慎决定终止实施 2020 年激励计划并注销首次授予剩余第二期及第三期已授予但尚行权
的 145.32 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张辉先生、汪小宇先生、刘毅先生为 2020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
票中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相
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 2021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共计 117,429,592.81 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股东持股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
 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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