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
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30 以线上会议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
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 2021 年度归属母
公司净利润为 70,082,135.9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760,954,192.27 元,
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 6,831,036,328.25 元。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
业现金流量的平衡,促使光明地产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公司
拟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计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金额约 26,258.68 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公司章程》
、《总部薪酬管理办
法》
、《总部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
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情况
考评的结果,公司 2021 年度支付现任及 2021 年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情合计为 5,979,336.08 元。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
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中公司主要领导(党
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的当年薪酬,依照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兑现,
其中包含了以前年度的考核结算,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在 2022 年度内拟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15 万元人民币
(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12)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周五)13:30,在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 199
号 17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七)
、(十九)
,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
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经谨慎审阅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十二)、(十三)、(十五)、(十七)、(十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议案(十)、
(十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在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四)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议案形成的决议(一)
、(四)
、(六)
、(七)
、(八)、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五)
、(十六)、
(十八),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
效;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十)
、(十二),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
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