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宁华波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本报告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参加了应出席的
全部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情况
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股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次
备注
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数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应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
后,也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
公司在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进展,督促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和使用,
严格监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四、其它事项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宁华波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宁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