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 2021 年度归属母
公司净利润为 70,082,135.9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760,954,192.27 元,
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 6,831,036,328.25 元。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
业现金流量的平衡,促使光明地产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公司
拟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
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30 以线上会议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
求、未来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
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2:00 以采取线上会议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