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22-00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自我积累还较为
薄弱,发展升级资金需求较大,2022 年公司有重大现金支出计划。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4,083,791.8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 元(含税)。截至 202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8,248,4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 398,522,871.4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10.12%)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
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水泥制造业,是个市场充分竞争的行业,也是资源密集型行业,
还属于重资产行业。水泥产品具有体重、量大、附加值低的特点,决定了产
品销售受制于销售半径,企业效益依赖于优质产能的规模。
近年,我国水泥行业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成为水泥
行业的特征。由于资源矿山的不可移动和资源的有限性,去的都是落后产能,
同时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在有矿山资源的地方投建优质产能。目前,行
业处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阶段,大力促进结构调整、转
型升级,但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性改变。
影响,水泥需求减弱,但仍处高位水平,全年水泥产量 23.8 亿吨,同比下
降 0.4%。受能耗双控、限电限产、煤价飙升影响,生产成本大幅上涨,在错
峰生产、行业自律等供给侧结构调整持续深化推进下,水泥价格先抑后扬、
波动加大,全年水泥平均出厂价格同比上涨 6.0%,营业收入 10,754 亿元,
同比增长 7.3%,利润总额 1,694 亿元,同比下降 10.0%,行业效益总体水平
虽有减弱,但依旧处于历史较好水平。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受公司实力和其它因素影响,公司发展一直较为缓慢,总体滞后于行业
发展速度。受益于近几年效益好转,公司抓紧提升资产质量和优质产能的比
重。近二年,公司克服疫情影响,紧抓二个项目建设,炼石厂技改项目于 2020
年底投产,目前已基本达产达标;2021 年,公司全力推进安砂建福二期项目
建成投产,当前大力做好消缺整改工作,为达产达标考核验收创造条件。
耗技改项目,项目投资 24736.56 万元。因此,公司正处于建设期到提升期
的过渡阶段。
为统筹资源、聚力经营发展,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生产实行统一计划,产
品实行统一销售、集中管理,对资金实行统一归集、统筹使用。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盈利状况不断改善。2021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金流量净额 46172.91 万元,同比增加 13.98%。
得益于效益好转,公司在提升优质产能的同时持续大力降杠杆,有息负
债从 2015 年底的 22.80 亿元降到 2021 年底的 12.50 亿元,
资产负债率从 2017
年底的 74.09%降到 2021 年底的 55.36%。
根据公司 2022 年资金使用计划,投资资金需求约为 60,186.56 万元,
包括支付炼石厂技改项目工程尾款 5,700 万元、安砂二期工程项目款 5,750
万元、永安建福与安砂建福节能降耗技改项目 18,736.56 万元、顺昌炼石东
坑矿山项目 3 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金支出计划,在现有资金基础上,尚需维持较大的债务融资。报告期末公司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6,736,336.90 元。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股东共分配股利 40,325,859.20
元后,
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63,757,932.60 元
(合并数为 788,575,337.94
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顺昌炼石厂技改项
目工程尾款、支持安砂建福二期项目、永安建福与安砂建福节能降耗技改项
目、顺昌炼石东坑矿山项目。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12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修改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
红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现金分红为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选项,制定具体
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2014
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规定,对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政策补充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有关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在满足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
每 10 股送 每 10 股派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分红年 每 10 股转 现金分红的数额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红股数 息数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度 增数(股) (含税)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合计 138,085,517.76 1,143,291,522.90 12.08
根据《公司章程》,近三年,公司应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 114,329,152.29
元,实际分红总金额为 138,085,517.76 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6.23%。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客观实际情况,
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回报股东两者需求,是较为合理的。公司本次及最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均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分配方案,
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分配方案兼顾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大影响。
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