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本公司”
、“光明
地产”)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要求,所
作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为了保障公司 2022 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
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
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
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
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上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13 家。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辉、立信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
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2015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
券、银信评估、立 年报、2016 年报 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信等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
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
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
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姜丽君 2004 年 4 月 2000 年 10 月 2004 年 4 月 2020 年 10 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莉 2015 年 5 月 2010 年 8 月 2015 年 5 月 2015 年 10 月
质量控制复核人 吴震东 2007 年 1 月 2000 年 2 月 2007 年 1 月 2019 年 4 月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就拟续聘的立信为公司的 2022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为 2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
年同比无变化。
正式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后支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
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
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
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
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
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公司
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2: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超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