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 香江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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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部参与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 告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母公司
数 , 下 同 ) 实 现 净 利 润 30,177,090.46 元 , 加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094,973,692.49 元,盈余公积余额为 205,395,424.28
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
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0,737,524.88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193,678,666.42元,全部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报 告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此议案提交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现状,为适应市场的变化的需要,2022 年公
司重点拓展区域拟优先选择广州、深圳为主的珠三角区域、长三角、环渤海地区、
已有项目所在的城市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城市的优质项目。新拓展项目土地及土
地相关投资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用于直接或间接购买土地储备资源,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股权或债权交易方式等。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以下相关机构执行 2022 年度房地产项目拓
展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超出上述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总额的前
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的投资项目,并自主签署相关协议。如超过上述投
资计划总额的,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
   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此
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需提
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5 月届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十届董事会拟由八名董事组成,并由持有本公
司 38.89%股份的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陈锦
棋先生、庞磊先生及甘小月女士(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下文),其中陈锦
棋先生、庞磊先生、甘小月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确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十二万元人民币(含税)。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翟美卿,女,美国杜兰大学 EMBA 管理学硕士,现任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
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兼任十二届、十
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
企业家协会会长、广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香港各界
文化促进会永远荣誉会长兼监事长、广州市纳税人协会会长。
   修山城,男,1965 年 12 月生,毕业于广西大学,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
   翟栋梁,男,1991 年 5 月至 1997 年 8 月,历任广州市香江实业有限公司区
域总经理、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香江集团常务副
总经理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香
江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 月至今,
任香江集团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刘根森,男,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现任中国侨
联青委会副会长、全国青联委员、深圳市政协委员。2011 年 8 月至 9 月,任深
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深圳市大本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创办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任董事长。
   范菲,女,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学学士。2000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份期间任香江集团行政部高级经理、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陈锦棋,男,1960 年 1 月生,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暨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08 年至今担任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合伙人;2018 年 6 月至今任广州万孚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庞磊,男,1965 年 7 月生,毕业于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至 2020 年,任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院长,2021 年至今,任广
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甘小月,女,1978 年 8 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税务
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实务校外讲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为“税务师行业
高端人才培养对象”。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广东分所合伙人。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十五、同意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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