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启技术”)于2022年4月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光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第170号)的要求,对前期
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由于未及时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转换状态,同时业务部
门也未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导致公司子公司浙江龙生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生科技”)2019 年度报表中,未将玉龙大厦从固定资产中重分类为投
资性房地产列示;同时,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在整个租赁期内合理确认租赁收入。
以上导致公司 2019 年年报中投资性房地产列报不准确及租赁收入确认不准确。
(二)公司子公司龙生科技对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终止
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条款规定。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将玉龙大厦从固定资产中重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不影响 2019 年的资产总额,
相应折旧与摊销的重分类也不影响利润总额,现金流量;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
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处理的更正,不影响损益及现金流量。
其他科目的变动影响如下:
单位:元
调整方 资产总额/合并收
年度 事项 影响科目 变动金额 影响比例
式 入
投资性 应收账款 640,152.51 调增 8,050,930,876.42 0.01%
房地产 营业收入 587,295.88 调增 481,282,342.41 0.12%
及租金
年 其他流动负
核算不 52,856.63 调增 8,050,930,876.42 0.00%
债
准确
投资性 预收款项 189,350.57 调减 8,647,377,935.63 0.00%
房地产 营业收入 173,716.12 调增 636,509,963.75 0.03%
及租金
年 其他流动负
核算不 15,634.45 调增 8,647,377,935.63 0.00%
债
准确
应收票 应收票据 调增 8,050,930,876.42 0.05%
据核算
年 其他流动负 3,720,000.0
有误 调增 8,050,930,876.42 0.05%
债 0
应收票 应收票据 调增 8,647,377,935.63 0.05%
据核算
年 其他流动负 4,650,000.0
有误 调增 8,647,377,935.63 0.05%
债 0
上述调整对公司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中的资产、收入以及损益影响较
小,均低于资产及收入的 0.5%。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关键
财务指标的判断。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差
错属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
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公司已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在 2021
年年报中进行了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更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整是恰当、合理的。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六、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