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3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赛诺医疗科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
长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长春,其基本情况如下:
于长春,男,1952 年 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
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至 1992 年于吉林财贸学院任讲师;1992 年
至 1997 年于长春税务学院任教授;1997 年-1999 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工
作;1999 年至 2012 年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任主任。2012 年至今为退休状态;2013 年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
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于长春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均投出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
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
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01-707,公司会议室
(三)需要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上的《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2-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方式
本次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的征集。
(四)征集程序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由赛诺医疗证券事务部签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
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
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01-707,赛诺医疗证券事务
部
邮政编码:100082
联系电话:010-82163261,
联 系 人:黄凯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
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
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
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
失效;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
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
定 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
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
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于长春
附件: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
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于长春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
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公开征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为: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
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
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