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2] 25122-1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502022534014143
报告名称: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 天职业字[2022]25122-1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7 日
郭海龙(110101504639),
签字人员:
冯飞军(110001693662)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25122-1 号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语筑公司”
)《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风语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风语筑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
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风语筑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风语筑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
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风语筑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5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10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00,000.00 股,发行价为 16.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0,553,773.59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7606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4,625,329.37 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 342,123,797.06 元,本年度使用 92,501,532.31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34,625,329.37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151,674,673.88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50,553,773.59 元的差异金额
为人民币 35,746,229.66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
定《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
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
行专项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
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支行的上级单位)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
路支行的上级单位)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办理了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账户管
理规定转至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与海通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承接原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 31050175410000000425 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70150122000099024 活期存款 67,465,286.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8110201012200793984 活期存款 49,358,084.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121911356310501 活期存款 34,851,302.94
合计 —— —— 151,674,673.88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银行账号:31050175410000000425)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未发生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期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
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终止实施“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研发项目”。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研发项目,是
对公司城市数字沙盘展示项目的升级,该研发项目的应用能够提高公司城市馆类项目智慧城市
信息化系统展示项目的建设能力。但在具体项目执行中,由于城市地理信息技术全国性统一平
台的形成晚于预期,在全国尚未打通平台壁垒,如果在此基础上加大技术投入,技术难度及成
本较高,导致耗时太长,短期内难以形成自身技术优势,不利于与市场上已经成熟的部分产品
竞争。同时,近年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现有产品及技术更新积累已基本满足
现阶段市场需求,导致项目按原计划实施难度加大,意义降低,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
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投资回报不确定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募投项
目的投资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
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确定新的项目或
需资金支付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终止该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2018-075>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
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
设项目是对公司风语筑设计大楼进行整体展示项目新建或改造,由于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加大
了施工难度,整体项目建设速度较为缓慢,另外为了给客户更有效、更直观的展示体验,需要
将最新技术应用到项目建设中,从而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因此拟延长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随着市场对展示空间创意创新与数字文化
融合的展示手段有了全新认知和需求,客户对数字文化产品的创新性、互动性和体验性的功能
和适用范围要求越来越广,也对展示研发设备和新技术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继续保持行
业内技术优势,公司根据自身实际运营情况、行业最新发展成果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
在综合考虑整体数字文化技术应用需求的基础上,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延长数字
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文
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
化项目。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重庆市规划展览馆
迁建项目、洋浦展示馆项目,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补充营运
资金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合计为 39,020.90 万元,其中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重庆市
规划展览馆迁建项目、洋浦展示馆项目,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
预计于 2020-2021 年产生收益。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2020-067>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
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
合规。同时,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亦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055.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50.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720.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462.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3.07%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
已变更项目,含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如 诺投入金额的 (%) 可使用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有) 差额(3)= (4)= 状态日 大变化
(2)-(1) (2)/(1) 期
是 18,219.85 18,219.85 2,694.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终止 终止
是 7,540.04 7,540.04 2,368.8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终止 终止
是 11,269.03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化研发项目 终止
已达到
否 6,200.00 6,200.00 6,200.00 4,066.47 5,203.62 -996.38 83.93 可使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状态
已达到
状态
否 4,000.00 4,000.00 0 0 0 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12 月
否 9,620.90 9,620.90 9,620.90 0 9,620.9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合计 — 89,776.27 78,507.24 25,370.90 9,250.15 43,462.53 -5,041.00 — — — —
(1)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试运营状态,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
(2)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尚未启动,因该项目因选址变更,现处于暂停状态,待选址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更完成后启动。预计 2023 年 12 月完成项目进度。
(3)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尚未启动,因南平市正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
批工作,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暂缓实施,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启动布展工作。预计 2023 年 12 月完成项目进度。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终止实施“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研发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研发项目,是对公司城市数字沙盘展示项目的升级,该研发项目的应用能够提高公司城市馆类项目智慧城市信息化
系统展示项目的建设能力。但在具体项目执行中,由于城市地理信息技术全国性统一平台的形成晚于预期,在全国尚未打通平台壁垒,如果在
此基础上加大技术投入,技术难度及成本较高,导致耗时太长,短期内难以形成自身技术优势,不利于与市场上已经成熟的部分产品竞争。同
时,近年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现有产品及技术更新积累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市场需求,导致项目按原计划实施难度加大,意义
降低,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投资回报不确定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募投项目的投资风
险,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待公司确定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终止该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2018-075>公告。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
其中“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在具体项目执行中,由于行业趋势变化及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当初立项的募投项目,特别
是 7D 影院、光电与 LED 技术、影视动漫制作的研发应用,已无法匹配公司相关技术升级换代的进程,较难提升公司整体技术优势。同时由于
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该项目按原计划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均降低,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推进该项目实施,公司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
风险。原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目前已初步完成对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改造,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营销的需求,
如若公司未来产生体验营销的新需求,将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2020-067>报告。
截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3,966,028.29 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0972 号募集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专项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18-031>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无。
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无。
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由原上海市江场三路 191、193 号风语筑设计大楼第 3、5、7、10、11 层,新增风语筑设计大楼第
整为风语筑设计大楼第 4、6 层及江场三路 309 号第 4、5 层。本次变更仅在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基础上,增加及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未涉及
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及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8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2018-005>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重庆市规划展览馆迁建项目、洋浦展示馆项目,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南
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合计为 39,020.90 万元,其中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重庆市规划展览馆
迁建项目、洋浦展示馆项目,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预计于 2020-2021 年产生收益。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2020-067>报告。
运营条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6,200 万元,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
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
附件 2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 本年度实际投入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 投资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场项目 广场项目
项目 馆项目
示馆项目 展示馆项目
合计 — 16,000.00 6,650.00 3,155.27 3,162.47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 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前达到试运营状态,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
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尚
未启动,因该项目因选址变更,现处于暂停状态,待选址变更完成后启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南
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尚未启动,因南平市正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南平市城市规划
展示馆项目暂缓实施,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启动布展工作。
试运营状态,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待选址变更完成后启动。
和报批工作,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暂缓实施,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启动布展工作。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