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
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
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
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
编号:2022-023)。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上
市公司的净利润-17,693.94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 5,102.14 万元,母公司未计
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合计不超过 35,300 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上述交易均为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先生在
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
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
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回避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即将到期,董事会同意
公司继续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
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 1 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
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为其
提供相应的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锐
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
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
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
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相互融资担保系延续了上
一年的方案,额度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关于与华联集团相互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回避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华联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
约定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
结算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的限额以当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为准。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华联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
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
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
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崔燕萍女士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
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
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公司与其发生存贷
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1)。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回避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与财务公司所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预计 2022 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
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人民币。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华联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
董事长王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
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
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崔燕萍女士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上述
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
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日常关联存贷款
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回避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
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就涉及华联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公
司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严格按
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2-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就上述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违规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并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
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
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内容不存在差异。同意公司披露《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已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
的梳理,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了自查,保证了内控制度的时效性。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其内容和操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使用等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全面、具
体,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同意公司披露《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
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拟投资额度不超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
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2022
年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拟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
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调整各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
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
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人民币,授信项下业务品种、贷款利息、费用、期
限、利率等条件授权由公司与各授信银行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
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