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润为-42,165.26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604.84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
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978.58 万元。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
条件。
综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
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
险的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
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
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
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
提请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