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州迪森
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69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6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88 号”文同意,
公司 60,000.00 万元可转债已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迪森转债”,债券代码“123023”。根据《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
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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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5.51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
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
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
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
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
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迪森转债”的转股价格 6.89 元/股,则“迪森转债”
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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