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 19 层 01A、02、03A 及 20 层)
二零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由受托管理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瑞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司相关公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瑞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瑞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根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
“发行人”或“公
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回
相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 10 月,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发行人全资
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告知经报请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局将无偿收回项目北区(青房地权市字第
经与年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发行人将对相关
土地资产确认损失,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影响为 2.04 亿元。根据发行人
公告,目前,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依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瑞信证券作为“18 华联 01”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
投资风险。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颜斌
联系电话:010-6653865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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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