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虎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1 年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1 年度参加会议情况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相
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出席 11 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意
序号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见时间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同意
第四届董事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议 同意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
序号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见时间
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
同意
重新申报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合规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
同意
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同意
议》的独立意见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
第四届董事 同意
立意见
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同意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
同意
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
第四届董事 同意
立意见
会议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合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发表独立意
序号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见时间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
合规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
同意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同意
第四届董事 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意见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见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
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合规
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会议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同意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资金往
合规
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
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调查情况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
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核,利用现场调查或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战略委员会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份回购等事项进行
核查,切实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二)提名委员会
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共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就审议修订《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
管理层分工及人事任命计划》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责任和义
务。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 4 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第二期及第三期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
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二)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
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了解具体情
况,与公司管理层交换对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等方向的意见和看法。跟踪了解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重组事项后续进展、股权激励、
股份回购、投资项目的进度和信息披露等情况。本人还充分利用在公司召开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等去公司实地交流的机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和查
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提出建议。
同时,本人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三)学习和提高业务素质情况
本人加强自身学习,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
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
方面内容的认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fenght@mail.njust.edu.cn
关独立董事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虎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