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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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召集,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黄京明、邹涛、夏
权光、张锦楠、林俊以及独立董事葛其泉、金之俭、李苒洲、温从军以通讯的方式参加
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投
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21 年
年度报告》(2022-024)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138,686,054.8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868,605.4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56,264,271.9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503,488,121.28 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正处于
发行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拟实施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工作的推进,届时将无法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为确保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暂
不进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发行完成后,尽快按照
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战略规划
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公司提出 2021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方案综合
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发行股票实施进展、股东回报规划等因
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
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
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督促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
关事宜。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 2021 年度拟暂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胜风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泰胜风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该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审报告及 2022 年度内审计划〉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内审报告及 2022 年度内审计划》。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报告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024)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025)
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各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全部方案(具体数
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2022-026)。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对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大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述担保有效期均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布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
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2022-027)。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29)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由公司证券部拟
订,并于会议召开日二十天前以公告形式另行发出。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广州凯得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 215,745,97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88.73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管专户,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公司将
按规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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