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
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等金融衍生品。
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4,5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金额的额度范围内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交易对手方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目的
公司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四、业务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五、交易风险分析
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的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
风险。
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
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
目的。
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
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
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于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有效利用外汇资金,
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
需要。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聂 敏 张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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