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报告附件
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816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2)第 010709 号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公
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永东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
《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
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永东股份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东股份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105,26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7.6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83.6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 8,323,396.23 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99,403.77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676,587.37 元。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
山县支行 04531001040025740 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 01008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311,676,587.37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47,904,102.61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加:扣除手续费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14,966,662.9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8,739,147.70
说明: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
期的金额 3,95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47,904,102.61 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99,205,507.8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
务。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
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且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类型 银行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04531001040025740 39,239,147.70
公司稷山县支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县支行
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14,966,662.94 元)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 6 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
到期的金额为 3,950.00 万元。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收
认购金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存续期间 益率
额
(%)
“稳得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0.08.13-2021.03.01 3,000.00 3.5%
凭证 102336 号
“稳得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0.09.09-2021.01.12 2,000.00 3.3%
凭证 102377 号
“稳得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0.10.15-2021.01.18 5,000.00 3.3%
凭证 102416 号
“稳得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0.11.13- 2021.02.22 5,000.00 3.3%
凭证 102458 号
“稳得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0.11.13-2021.05.17 7,000.00 3.5%
凭证 102459 号
“稳得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01.20-2021.04.21 7,000.00 3.3%
凭证 102547 号
“稳得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04.27-2021.07.27 7,000.00 3.3%
凭证 102702 号
“稳得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05.25-2021.08.24 5,000.00 3.3%
凭证 102753 号
“银河金山”收 本金保障型
益凭证 8616 期
固定收益类
“月月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07.29-2021.09.02 4,000.00 3.0%
凭证 204360 号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产品收
认购金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存续期间 益率
额
(%)
“月月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08.26-2021.10.11 5,000.00 3.0%
凭证 204449 号
“月月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09.07-2021.10.12 4,000.00 3.0%
凭证 204450 号
“月月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10.13-2021.11.17 5,000.00 3.0%
凭证 204589 号
“银河金山”收 本金保障型
益凭证 9531 期
固定收益类
“银河金山”收 本金保障型
益凭证 9786 期 固定收益类
“月月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11.19- 2021.12.27 3,000.00 3.0%
凭证 204594 号
“月月利”收益
本金保障型 2021.12.29-2022.02.09 2,000.00 3.0%
凭证 204885 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
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应披露未披露等违反规定的情形。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中兴华核字(2022)第010709号)
之签字盖章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167.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20.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790.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1) 期
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 否 31,167.66 31,167.66 19,920.55 24,790.41 79.54 2022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受洪涝自然灾害及疫情影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工程进度放缓,目前该项目处于正常施工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年度内未发生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结余78,739,147.70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14,966,662.94元),结余主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