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于2022年4
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前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对
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盐城发电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属于正常业务所需。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2 年度内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
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陈良 蒋建华 魏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