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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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 3 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
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
名义进行购买。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
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
制措施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
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
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
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
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
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
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本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
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永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以及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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