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公司运作,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进展。全体董事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
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济形势,公司克服困难,齐心协力,奋勇拼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追
求高质量快速发展。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深挖循环产业链条价值,
并以夯实安全生产、严控环保排放、提升经营效益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了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在保持炭黑
业务领先优势的同时,公司对新材料产业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致力于实施可
循环煤焦油精细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打造“永东”牌炭
黑金字招牌,着力发展新材料领域,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公司经营情况
利润总额350,721,398.6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9.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317,162,743.9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4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846,075,345.23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2.03%;
负债为629,017,620.32元,比上年年末增加3.84%;所有者权益
永东股份基于对煤焦油资源深入研发及应用,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
焦油精细加工产品、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通过“煤焦油加工+炭黑生产+
尾气发电+精细化工新材料”的有机结合形成可持续循环的产业模式。
“十四五”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时期,2021年是“十四五”规
划开局之年,从国家“碳中和”战略和环保政策趋严的大背景下,钢铁行业电
炉炼钢占比预计将会提升,将带动石墨电极需求量增长。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
进年产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建设,作为石墨电极原材料的针状焦将为公司发展
带来积极效应。
在新材料领域的探索中,公司注重高附加值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的研发和布
局,为进一步发挥产业链的价值奠定基础。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煤焦油精细加工及特种炭黑综
合利用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取得了《关于核准山西永
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将充分发挥永东股份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优势,增加新型高端炭黑品种,推动
公司炭黑产品向高端延伸,实现炭黑产品的高端化、差异化和规模化,同时进
一步延伸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条,增加高附加值煤焦油精细化工产品种类,
对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及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进科技战略,创新、赋能激发新动力。坚持研发为先
锋,积极推进“科技兴企”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7项专利的授权,分别是:
一种液相酶解生产氧化石墨烯方法及其氧化石墨烯的应用的发明专利;一种煤
焦油蒽油脱硫脱灰及生产超导电炭黑方法的发明专利;一种炭黑粒子硬度调节
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可有效降低三废排放的焦化粗酚生产系统的实用新
型专利;一种炭黑尾气干燥炉低氮燃烧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炭黑生产专
用防磁性衰减磁选机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加热炉防结焦改质沥青生产装置的
实用新型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企业管控,促进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提高
上市公司运行质量。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产品品质,调整能源结构,节能降耗,
成果显著。强化财务和资金管理,不断促进整体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的提升。
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建立与监管机构良好的沟通机制,做好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舆情监控工作,树立公司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
理,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为公司
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开展生产班组竞赛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
员工的技能培训,培养工匠精神,极大的提高了员工的实战操作能力和综合业
务技能,为产品质量不断优化提供了强大的保障;公司组织多次全面的安全警
示教育培训,从根本上增进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增加了助力;深入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组织,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在本年度内届满,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共召集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
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了公
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
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规范注册地址
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合理决策。
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规范运作。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
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规范注册地址
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
人的议案》。
(4)202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合法合规运作召开相关
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落
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
审计报告》。
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
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发布的公告,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
展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
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丁丽萍女士、江永辉先生及彭学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答复问题、接受日常电话咨询
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互动平台,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走进
公司,搭建了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场变化,把握全局、推动转型、严控风险、引领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
工作:
(一)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
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二)公司全体董事将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
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学习最近修订的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作用,
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落实公司内控
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
标准化发展,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
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公司会进一步加
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形成与
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
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