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2—011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5 日上午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5 日上午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七) 出席对象
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详见附件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 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第一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及第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
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四、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 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详见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军 张群山
联系电话:0551—64846153 传 真:0551—64846000 邮编:230051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 号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
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丰原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案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及有效期限: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